环保部将对六大行业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
2013-03-07 10:42:58据介绍,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为纳入国务院批复实施的《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“十二五”规划》的重点控制区,共涉及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“三区十群”19个省(区、市)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。
有关执行时间,新受理的火电、钢铁环评项目,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;石化、化工、有色、水泥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等,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了特别排放限值后执行,执行时间与排放标准发布时间同步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位于重点控制区47个城市主城区的火电、钢铁、石化行业现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;“十三五”期间将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扩展到重点控制区的市域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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