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》新国标实施
1388-02-24 14:32:53 来源:中国网此次发布的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标是强制性标准,虽然从5月24日开始实施,但是为了给在售的包装饮用水一个缓冲期,所以在此之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,也就是说截止到2016年1月1日,市面上将不会出现矿物质水的瓶装水。
此外,新国标还规定除天然矿泉水外,市面上在售的包装饮用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。产品名称不得标注“活化水”“小分子团水”“功能水”“能量水”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。当包装饮用水添加使用硫酸镁、硫酸锌、氯化钙、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时,需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“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”等类似字样。
很多瓶装水在销售时,都主打着健康矿物的名头。记者就此咨询了国家二级营养师邱平,他认为如果人们日常生活饮食规律,正常的情况下,每天摄入的营养都能够满足自身需要,根本不用特意去喝矿物质水等饮品去补充一些营养元素。尤其是儿童,更不应该过多的喝各种“名头”的饮用水,饮用白开水就好。
相关阅读
- • 生态环境部发布: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(征求意见稿) 2023-10-10
- • 正式实施!日本尖端半导体出口管制生效,影响23种制造设备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。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,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。 2023-07-25
- • 生态环境部发布: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(征求意见稿) 2023-07-25
- •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》(TSG D7002-2023) 2023-07-19
暂无评论
- 网友评论:
- 已有0条评论
①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益择网”或“益择网讯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益择网,转载或摘编请必须注明益择网, http://www.51select.com/ ,用作其他用途请务必联系本网 。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或会员自行上传的资料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③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②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或会员自行上传的资料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③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